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文件
中橡协利字(2005)03号
对废旧轮胎进行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2004年我国废旧橡胶(主要是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有了进一步发展,其中再生胶和胶粉产量已达150万吨。但是废旧轮胎的综合利用却受阻于土法炼油。
利用废旧轮胎特别废旧钢丝子午胎土法炼油,2002年下半年只有在浙江的金华,现在已经蔓延到山东、江西、湖南、湖北、安徽、江苏、四川等省,有的一个地区就有十几家。
所谓土法炼油,最简单的是将一只铁罐深埋在土里,废旧轮胎被放入罐内后,经过8—10小时的蒸煮、熔化,其中一些较重的钢丝、杂质等沉积到炉底,较轻的油则浮在最上面,之后这些油就会顺着出料口,经冷凝水池冷却,慢慢从出油口淌出来,并汇集到地下的坑内,地坑的油满后,再把它抽进油罐,“土炼油”就这样“炼”成了。一炉能装7至8吨废旧轮胎,以每天生产2炉计算,仅一个炉一个月就吞噬废旧轮胎400至500吨。
济南环境保护局网在《章丘市捣毁一土法炼油》写道:“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只见土炼油窝点上空黑烟滚滚,臭味熏天,烟囱排放的漆黑烟雾长龙般飘在空中久久不能散开。院内堆放的废旧汽车轮胎达数吨之多”。
从环境角度讲,它纯属有害化处理:一是污染严重。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的烟尘、气体污染空气,烟薰到的树木枯萎;生产过程中的废料 、废油严重污染土壤,破坏土壤的有机质,无法恢复耕作,污水淌到的地方寸草不生;二是严重危害工人的身体健康。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很高,工人身体健康直接受到严重危害,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从循环经济角度,它是资源的极大浪费。由于生产设备落后,不能对炼制的油品进行必要的分层提炼,生产出来的属于多种油体的混合物,油质极差。由于受利益驱动,土炼油投资少,偷逃税收,容易产生暴利,抬高废旧轮胎特别是废旧钢丝子午胎的收购价格,价格的恶意竞争,造成国内废旧轮胎的价格从去年开始一路攀升,生产的胶粉、胶粒和再生胶市场价格根本无法与废轮胎价格同步上涨,造成企业严重亏损,有的企业因没有废轮胎供应被迫限产和关闭。利用废旧轮胎土法炼油,严重影响了橡胶工业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
强烈要求取缔利用废旧轮胎土法炼油已成行业的一致呼声。
为此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建议国家环保总局作出补充界定,把利用废旧轮胎土法炼油列入责令关闭或停产企业之列。
1996年8月3日 国发(1996)31号文件以及2004年12月24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都这样的规定:“对土法炼砷、炼汞、炼铅锌 、炼油、选金和农药、漂染、电镀以及生产石棉制品、放射性制品等企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其关闭或停产。”
国家环保局于1996年9月12日颂布“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被要求关闭或停产土法炼油企业的作了具体的界定。那些条文是针对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石油资源、生产过程不是在密闭系统的炼油装置中或属于釜式蒸馏的炼油企业。因此建议国家环保总局作出补充界定,把利用废旧轮胎土法炼油列入其中。
二、建议国家发改委尽快出台《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并且将严禁利用废轮胎土法炼油写进《条例》中。从源头上切断土法炼油获取废旧轮胎的渠道。
三、建议建立举报制度和加强执法力度。鼓励全国废橡胶综合利用企业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举报当地利用废旧轮胎土法炼油的非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牵头,环保、质监、公安、工商、土地等部门联合执法,捣毁土法炼油窝点。
以上意见,如无不当,请求总会向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行文请示!
中国橡胶工业协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
2005年3月26日